虾苗养殖标准:
1.虾苗放养:亩放虾苗5~10万尾,规格1.5厘米以上,时间宜在6~7月。
2.虾种放养:亩放小龙虾虾苗20~25公斤,规格1000~1600尾/公斤,时间宜在10~12月。
3.放养注意事项:虾苗种放养宜在阴天或阴雨天进行,如遇晴天应在一早一晚进行,以免阳光直射,影响放养成活率。虾苗种要求一次性放足。
4.搭养花白鲢鱼种:每亩虾塘搭养花白鲢鱼种80~100尾,规格30尾左右/公斤,也可搭养花白鲢夏花鱼种,每亩200尾。花白鲢鱼种放养须在虾苗种放养10~15天后,以保证青虾对饵料生物的需求。搭养花白鲢一是可调节水质,二是可充分利用水体,增收鱼。
虾苗计数方法:
通常,采用的有杯量法和重量法两种:
(1)杯量法用高度、直径5厘米左右的塑料杯,在底部打多个漏水孔,再用40目的筛绢垫底,制成计数量杯。计数时将暂养的虾苗捞入集苗小箱,以后将小箱慢慢提起,使虾苗集中了一角,用制作光洁的小虾兜捞苗倒入杯中,再将虾苗倒入带水的小盆中过数,可计数发苗。
(2)重量法随机取少量虾苗10一20克,称重过数,通过2~3次可定量。操作时用小桶装少量水称重,以后放入虾苗称重,确定虾苗重量后过数,确定单位重量的尾数后可计数发苗。此方法计量速度要轻快,而且每次的虾苗数量要与装运容器所装数量基本一致,否则不方便,特别是尼龙袋装运不方便,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采用重量法计发虾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