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6斤蒜蓉小龙虾” 竟有3斤是汤和配料

   2023-04-14 3850
核心提示:温州网讯 “我是因为看到商家标注126元有‘6斤蒜蓉小龙虾’,觉得价格实惠才下单的,送到了却发现小龙虾只有十几只,汤和配料占了重量的大部分。”近日,王先生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此事,觉

温州网讯 “我是因为看到商家标注126元有‘6斤蒜蓉小龙虾’,觉得价格实惠才下单的,送到了却发现小龙虾只有十几只,汤和配料占了重量的大部分。”近日,王先生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此事,觉得商家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介入。

王先生介绍,他是在“饿了么”平台下的单,这十几只小龙虾最多也就2-3斤,与菜单上标注的6斤差距甚远。

受理王先生的投诉后,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松台所执法人员立即查看涉事商家的外卖页面,发现该菜品确实标注“经典蒜蓉小龙虾6斤”,按照公众一般理解,该菜品应当含有6斤的小龙虾。随后,执法人员约谈了该商家,商家解释该菜品总重为6斤,其中包含了黄瓜、蒜末等配料以及汤汁,小龙虾大约有3斤。执法人员指出,商家将含汤料在内6斤的小龙虾直接表述为“蒜蓉小龙虾6斤”,主观上有故意混淆事实的目的,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随即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该商家认识到错误后,积极给王先生退款,并第一时间在平台上将商品描述予以改正。

记者了解到,该局执法人员在处理此次投诉时,还发现辖区一些餐饮商家在外卖平台上销售小龙虾时也存在同样或类似的问题。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已组织执法人员对商家开展逐一排查并通知整改。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此也提醒各大平台的餐饮外卖商家,诚信经营,切勿做与事实不符的宣传描述,否则根据法律规定,可能“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

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被市监部门查处

一份“6斤蒜蓉小龙虾” 竟有3斤是汤和配料

记者 陈培培 通讯员 鹿消宣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 站长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加入我们  |  公司发展史  |  未来愿景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技术与支持  |  网络营销  |  发布商机  |  发布新品  |  发布采购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渝ICP备2022001431号  |  渝公网安备50010202001464号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