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125502-2020-0002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7 |
名 称 | 关于镇安县岭鸿西口年产25吨小龙虾生产线及1060亩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镇安县 年产 25 生产 1060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 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邮编:7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及要求 |
1 |
镇安县岭鸿西口年产25吨小龙虾生产线及1060亩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镇安县西口回族镇青树村、岭沟村 |
镇安县岭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锦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33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建设规模年产小龙虾25t/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池塘、饲料室及综合办公楼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入3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76%。 |
1.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及时清扫,砂石堆、施工道路应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空气污染;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2.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必须经三格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灌溉收集池,用于附近农田灌溉;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1#环形渠排水,生活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1#环形渠排水一并排入灌溉收集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施工机械和交通车辆,为减轻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合理放置施工机械位置,减少噪音扰民;(3)运输车辆减速行驶,控制汽车鸣笛,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三格式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参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环保档案。 |